ITCOW牛新网 1月16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今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全链条监督管理,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在《管理办法》发布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透露,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规首次明确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通过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实现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
据ITCOW牛新网了解,此次新规的核心是构建“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全渠道管理将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要求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带有动力电池,否则将被认定为车辆缺失,但换电车型等特殊情况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全链条管理则明确了电池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各环节主体的责任义务。
新规对动力电池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出明确要求。动力电池企业需在销售省级行政区域设立与销售量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并公布回收信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则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设立回收网点,承担动力电池回收与规范移交的“兜底”责任。同时,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等也需将拆卸的废旧电池交由合规企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