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OW牛新网 6月30日消息,苏宁易购昨日晚间发布公告披露,其与子公司苏宁国际诉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万达集团向苏宁易购支付剩余投资款及股份回购相关款项共计17.47亿元人民币,并承担相应延期付款利息损失。目前该判决仍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最终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南京中院一审判万达向苏宁易购支付17.47亿元股份回购款

这起纠纷可追溯至2018年1月,当时苏宁易购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苏宁以95亿元认购万达商管约3.91%股份,最终合计持有万达商管约4.02%股权,双方约定若万达商管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A股或港股上市,万达集团须按协议触发股份回购条款。2021年珠海万达商管成立并引入380亿元战投再次赴港IPO,但最终未能如期上市,苏宁认为股份回购条件已触发而万达未按约履行,遂发起仲裁及诉讼,最初仲裁请求金额为50.41亿元。

据ITCOW牛新网了解,2024年10月苏宁曾公告称仲裁请求未获支持,公司将继续通过诉讼等合法路径主张权利。本次南京中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部分诉请——即支付剩余资金17.47亿元及延期损失,但未全额支持早前50.4亿元的回购主张。苏宁方面表示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若万达方面不上诉且判决生效将申请强制执行;若万达提起上诉则进入二审审理程序。财报显示苏宁易购2025年营收489.58亿元同比下降13.79%,归母净利5814万元同比大降90.48%,公司正持续推进非核心资产剥离与债务压降,此笔款项的回收与否将对后续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