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OW牛新网 7月3日消息,米哈游法务部今日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已就米哈游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运营主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拼多多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二审判决正式生效——拼多多须向米哈游支付赔偿金100万元并在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该案也成为游戏行业针对平台方“搭便车”式虚假宣传与仿冒混淆维权的标志性胜诉判例。

最高法终审判米哈游诉拼多多不正当竞争案胜诉:虚假宣传赔100万维持原判

事件起因是米哈游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拼多多在未获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在视频平台发布《原神》主题推广任务,招募博主制作内容并要求视频或评论区挂载“1元抢一万原石”活动链接,诱导用户点击下载拼多多App。但拼多多实际无法提供游戏内道具“原石”,用户点击后仅参与平台内部抽奖,致使大量玩家误认为米哈游与拼多多存在官方合作,对米哈游商誉造成损害。米哈游遂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

据ITCOW牛新网了解,一审法院认定拼多多构成虚假宣传,判赔35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双方均上诉后,二审法院追加认定拼多多对“原神”“原石”及相关游戏角色标识的整体使用行为构成仿冒混淆,将赔偿额提升至100万元。拼多多不服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最高法审查后明确:拼多多宣传”“元抢一万原石”与事实不符,易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原神》及“原石”经长期使用具有高知名度,拼多多被诉行为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构成仿冒混淆;二审法院综合主观故意、持续时间及情节严重程度,在法定赔偿幅度内酌定100万元并无不当,不符合再审立案条件,故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此案明确了平台方未经授权利用知名游戏IP元素引流、虚构合作关系的法律风险边界,也为内容厂商针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可参照的司法救济路径。随着裁定送达,拼多多须按期履行赔付款支付及声明刊载义务,米哈游方面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知识产权与品牌合法权益。